第七百九十二章 阿花阿树-《为了成为英灵我只好在历史里搞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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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行了,与其在这给我保证不如多问问自己有没有干过。”项梁摆了摆手,“该干啥干啥去吧,记住我说的话就行。”

    “唉,好嘞,好嘞......”

    刘锦桉退出了项宅,擦了擦头上的冷汗。

    他行商多年,秦立前就已经开始行商了,在夹缝之中生存,应当是早就无所畏惧了才是。

    但是项梁给予他的压力,真的不是一般的大。

    他还是头一遭跟这种武将出身的人打交道,带来的压迫感和其他人完全不一样,偏偏他刘锦桉还想继续在这吴中做生意,没办法只能来拜会这吴中负责话事的人。

    扭头看了一眼项宅的牌匾,刘锦桉叹了口气,沿着街道走了。

    稍微......调低一点自己的粮价吧。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“阿树,阿树——”

    梓家村外的小河旁边,一个小女孩一边跑一边喊着。

    小女孩大概七八岁大小,长得很可爱,脸上带着一丝焦急。

    “阿花姐,我在这里!”

    河水下游,一个小男孩站了起来,对着那小女孩招了招手。

    小男孩看上去和小女孩有八成的相像,疑惑的看着小女孩。

    “阿树!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,爷爷找你呢!”名叫阿花的小女孩气呼呼的看着阿树。

    “啊?爷爷找我干嘛?”阿树一怵,缩了缩脖子,不会是发现了我偷舔了一口猪油的事情吧。

    “不清楚,但是好像是爹爹服徭役回来了!”阿花笑的很好看,“我们快点回去吧!”

    “唉?爹要回来了!”阿树的眼睛亮了起来,“爹都出去一年了吧!回来肯定会给咱们带好吃的吧!”

    “肯定肯定的!我们快回去吧!”

    姐弟两人从河边小跑了起来,向着村子里。

    这对姐弟是孪生的双胞胎,姐姐名叫梓鹃,小名阿花,弟弟名叫梓槐,小名阿树,是土生土长在这个村子里的小孩子。

    而两个小孩子前脚刚走,后脚就有个人来到了这个河边。

    他一身儒生装扮,俯下身去,用手指沾了一点河水,放到了鼻子底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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